2017年,中國水產品總產量6938萬噸,水產品總產量連續27年位居世界第一。其中,養殖水產品產量占世界62%左右,是世界第一水產品養殖大國;水產品出口貿易額占農產品出口貿易總額的28%左右,水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占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的16.14%左右;漁業從業人員1400多萬人,占世界漁業從業人員總數近1/4左右。
“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為我國海洋與漁業帶來了新機遇,為漁業轉型升級和“走出去”創造了良好的國際氛圍與便利條件,為打造向海經濟、在對外開放中合作共贏提供了新支點。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如何推動我國海洋與漁業在更廣范圍、更深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如何確定國際合作的重點與方向?
科學規劃“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布局,因地制宜對目標國開展漁業國際合作。一是科學布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漁業國際合作。結合我國漁業主產區、出口重點漁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情況,進行科學區劃。將“一帶一路”沿線國分為“21世紀海上絲路之路”的海洋臨界區域和非臨界區域、陸路絲綢之路的陸地臨界區域和非臨界區域。二是差異化定位內漁業主產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合作。對擁有共同海域的東盟、南亞國家,推動福建、廣東、廣西與海南等臨界漁業主產區,利用地緣優勢,形成優勢互補、協同開放和聯動發展的海洋漁業對外合作格局;與東盟、南亞在海洋漁業領域合作,形成區域海洋漁業經濟、政治互信、邊界安全有機融合,深化海洋伙伴關系、打造互利共贏的利益共同體;對陸路絲綢之路的陸地臨界區域拓展邊境水產品貿易。三是依托“一帶一路”倡議加快國內重點沿海港口建設,參與國際海洋經濟合作,打造向海經濟產業鏈,助推漁港經濟區建設。擴大海洋經濟領域開放合作,構建“海絲利益共同體”,差別化定位國內重點沿海港口功能,如福建沿岸海域、珠江口及其兩翼沿岸海域、廣西北部灣沿岸海域等,深化海洋漁業、港口、航運等領域全方位合作,逐步提升我國海洋產業在全球海洋產業鏈的分工與地位。
優化我國海洋與漁業產業結構,挖掘“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漁業產業間與產業鏈內合作。一是調整產業結構。調整養殖與捕撈產業間結構,確保養殖漁業提質增效。近海加強漁船管控、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背景下,優化漁業生產成本補貼,在扶持資金上引導向綠色養殖、深遠海養殖及遠洋漁業發展。二是延伸漁業產業鏈,發揮“一帶一路”沿線國的漁業比較優勢,促進海洋捕撈、水產養殖、漁業產業鏈上下游各環節優勢互補。比如,東盟成員國的越南、菲律賓等國也是捕撈漁業大國,但其捕撈漁船、裝備、技術等相對落后,而我國浙江、福建、廣西等海洋漁業主產區擁有較高捕撈技術水平;南亞的印度、東盟成員國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孟加拉等國家也是世界水產養殖大國,東南亞國家具有氣候適宜、塘租、勞動力成本低優勢,水產養殖業仍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而我國廣東、海南、江蘇等地的水產養殖業逐漸呈現技術集約、生態健康等特點;在產業鏈上游的育種研發,產業鏈下游的冷鏈倉儲、物流和加工等環節的優勢互補,拓展沿線國之間在漁業資源、產業鏈上下游與產品結構多領域合作。
調整我國水產品結構,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貿易互補性。一是以國內、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調整“一帶一路”沿線國的水產品進出口結構。我國在“一帶一路”沿線水產品出口貿易主要集中在東盟10國與獨聯體7國中俄羅斯,在保持原有出口份額下,提高品質,引導需求,拓展中東歐16國、中亞5國和西亞18國的我國水產品國際出口市場;進口貿易主要集中在東盟10國、獨聯體7國中俄羅斯和西亞的伊朗、以色列、阿聯酋和希臘以及南亞的斯里蘭卡,應結合水產品進口品種需求,調整國內漁業生產結構,增強我國水產品國際競爭力。二是以“一帶一路”建設為契機,更好發揮原有東盟自貿區功能,拓展新自貿區建設。調整我國與東盟水產品進出口結構、漁業產業鏈環節與生產要素價格優劣勢互補和漁業相關產業的投資;積極拓展西亞和南亞自貿區建設的可能性,從而真正意義上實現“一帶一路”沿線國水產品的“貿易互通”。
完善漁業“走出去”政策,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漁業合作的政策研究,以及提供風險資金保障。一是加快研究“一帶一路”沿線國的海洋與漁業涉外投資政策研究。規避涉外投資可能帶來的政治與經濟不確定性風險,有序引導我國漁業“走出去”,實現“政策互通”。二是完善各類漁業“走出去”引導政策。在漁船升級改造走向深海水養殖、沿線國的海外水產養殖基地建設、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重要海洋漁港等設施建設上,給予財政政策傾向引導。三是建立“一帶一路”漁業合作風險保障機制。對于安全與風險較大國家,采取漁業合作風險保障機制,給予人身和財產的基本保障。四是充分發揮綜合性金融機構功能。推動綜合性多邊融資機構和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對海洋、漁業領域的投資項目傾斜,產業資本與金融服務配合,保障漁業“走出去”更順利,實現“資金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