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從2019年1月份開始實施靈活運用休眠存款制度。這是根據法律制定的一項社會資源再利用制度,目的是要將躺在銀行睡大覺的約6000億日元被遺忘存款用于社會事業,做到真正的財盡其用。同時,法律規定保護私人財產,金融機構將向儲戶發送通知單,督促其確認個人存款,并根據有關程序向儲戶返還。
根據2018年1月份實行的《休眠存款等活用法》定義,所謂休眠存款是指閑置在銀行賬戶達10年以上的存款,其中不包括理財型存款和外匯存款。根據該法,從2019年開始這些資金將提供給非營利組織,作為活動資金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為此,日本政府正在制定非營利組織選擇辦法和活動內容、資金分配細則。
據日本金融廳統計,目前每年的休眠存款有700億日元左右。在2017年3月底結束的2016財年就出現了1270億日元休眠存款,雖有569億日元后來被戶主提取,但仍有一半以上處于休眠狀態。據統計,2008年以來休眠存款累計達到6238億日元。
對于迄今無人認領的休眠資金,大部分被作為銀行的收益,引起社會多方批評。世界上一些國家也對這部分資金的運用開展了多方探討。歐洲國家在二戰后就開始探討死亡人員銀行存款的使用辦法,英國幾年前成立的福利基金就是典型案例。
日本政府強調這種做法并非意味著將休眠存款“沒收”。日本憲法及各種法律規定保護個人私有財產,新法律只是作為特例,對銀行休眠存款加以靈活運用。新制度規定,各商業銀行的休眠資金將移交存款保險機構集中管理。未來,若財產所有人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并依據相關程序提交個人賬號、身份證明和印章,原存款即歸還本人。為幫助這些休眠存款找到戶主,各金融機構將通過郵寄等方式向戶主發出通知,如果能確認收到并妥善處理,就可免于列入休眠存款。
有分析認為,日本出現如此大量休眠存款的原因,主要是戶主忘記存款一事,或搬家后沒有更新登記住所。也有年老失智或戶主死亡等情況。此外,各金融機構的定義存在微妙差別。對于1萬日元以下的存款,政府沒有規定金融機構必須通知戶主核對。也有的銀行把辦理支取、轉賬手續視為活躍戶頭,那些只查詢過戶頭余額資金的存款,也可能被視為休眠存款。
日本是存款大國,法人和個人加起來的銀行賬戶數目達3.2億個。普通存款和定期存款加起來人均達10個賬戶,大大超過英國人均兩個賬戶、法國人均一個賬戶的比例。日本金融機構也希望減少休眠戶頭,從而降低管理成本。
日本輿論呼吁運用休眠存款時應注重公平合理,重點救助兒童及社會弱勢群體。同時,應該建立社會評價機制,保證其運行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