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園區建設模式借鑒
選擇合適的開發建設模式,推進海外園區建設,是其成敗的關鍵。我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建設的海外園區,應該對其實施分類分級指導,特別是對具有不同戰略意義和不同部門的合作園區實施不同的建設模式。為此,需要借鑒國內外海外園區建設經驗,結合不同產業類型和不同的戰略重要性,探索我國“一帶一路”海外園區建設模式。根據園區主導建設力量,可將國內外海外園區建設模式分為?3?類,并分別討論就其在“一帶一路”海外園區建設中的借鑒意義。
政府高層推動建設模式
政府高層推動建設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新加坡蘇州工業園區。該園是遵照鄧小平同志和時任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的重要指示于?1994?年啟動的,并且得到多位時任國家領導人的大力支持,是新加坡與我國首個政府間合作項目。該園區目前被譽為中新政府間合作的旗艦項目、中國國際合作示范區,屬于我國發展速度最快、最具國際競爭力的開發區之一。我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建設的海外園區大多也屬于政府高層推動下建立的,如贊比亞中國經濟貿易合作區、白俄羅斯明斯克中白工業園。盡管這些園區更容易獲取政府支持,但如果缺乏盈利模式和強大的運營團隊將難以保證其可持續發展。政府高層推動建立的海外園區可能對推動兩國合作具有戰略或示范意義,然而也會出現合作意愿達成容易而落地執行難,建成容易收效小等問題。
如果事前缺乏詳細論證,事后風險防控措施不力,加上“一帶一路”部分國家政局不穩、政府政策不連貫,將會加劇這類園區建設的風險。類似海外園區不乏失敗的案例,如:啟動于?2007?年的莫斯科中國貿易城,投資?3?億美元,預計?2010?年投入使用,然而至今沒有建成。另外,目前存在一種趨向,有些地方和企業千方百計游說,讓國家領導人“站臺”的項目越來越多。因此,國家需要加強海外園區戰略規劃,重點項目務必由高層推動轉向整體規劃推進,國家資源必須優先重點投向對中國具有地緣戰略意義和資源保障戰略意義的海外園區。
園區開發公司為主導的建設模式
中埃蘇伊士經貿合作區啟動于?1998?年,是中國和埃及兩國領導人共同推進的項目,但早期中方企業主要作為咨詢機構參與。2008?年,擁有豐富園區開發建設經驗的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5%)與天津開發區蘇伊士國際合作有限公司(持股?5%)和埃及埃中合營公司(持股?5%)合資組建了埃及泰達投資公司,并由其作為合作區項目開發、建設、招商和管理的實施主體。目前入駐?68?家企業,初步形成了石油裝備制造、高低壓電器制造、紡織服裝、新型建材和農用機械制造等五大產業園區,被譽為中埃經貿合作的“樣板”,為中國企業開展對埃貿易投資合作提供了重要平臺。
目前,清華科技園的開發公司啟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也開始在巴基斯坦、馬來西亞、埃及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探索共同建設科技園。由具有豐富開發建設經驗的國內園區開發公司主導不僅有助于復制國內園區建設的成功案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實現國內園區與海外園區的互動發展。然而,我國已建或在建海外園區多缺乏有工業園區運營經驗的開發商主導建設,應該鼓勵中國園區開發公司以各種形式參與經營。
民營企業主導建設模式
目前在“一帶一路”沿線建設的海外園區多屬于民營企業建設型。民營企業推動建設的海外園區類型多元、運作機制較為靈活,有單個企業推動、多個企業推動或與所在國企業聯合推動等類型。如?2012?年廣東省華堅集團投資?32?億元人民幣,在埃塞俄比亞建立華堅國際輕工業園,將華堅集團制鞋產業部分生產制造環節轉移至該園區,已為當地提供了近?4?000?個就業崗位。類似的園區還有由中國溫州市金盛貿易有限公司投資創建的烏茲別克斯坦鵬盛工業園。契合當地產業需求,目前該園區已入駐瓷磚、制革、制鞋、手機、水龍頭閥門、寵物食品和腸衣制品等?9?家企業,產生了良好效益。
巴基斯坦海爾-魯巴經濟區是海爾集團與巴基斯坦魯巴集團,在巴基斯坦海爾工業園基礎上,?以55∶45?的股份比例合資擴建而成,形成了“單個大企業+東道國企業”建設型模式。這種開發模式需要單個的企業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例如,紅豆集團聯合我國其他三家民營企業,與柬埔寨國際投資開發集團合資開發建設,形成“企業抱團+東道國企業”模式,參與建設了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經濟特區。山東帝豪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則采取“一區多園”模式建設中歐商貿物流園,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建立了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在匈牙利切佩爾港和德國不萊梅建立了物流園。
民營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和優勢,特別是結合沿線國家的資源稟賦、市場需求,主導或參與海外園區建設,有助于探索出不同的成功模式。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民營企業建設型海外園區更容易遇到各類“水土不服”的現象。“一帶一路”部分沿線國家市場制度參差不齊,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政府的管控能力、治安能力、應急管理處置能力嚴重不足,加大了這些園區建設的難度。因此,一方面園區開發企業應主動對接東道國重點區域發展戰略,另一方面我國政府應該與東道國政府攜手在投資保護、園區建設權責等方面加強合作協調。同時,無論是園區開發商還是入園企業亟需樹立企業社會責任,堅持合作共贏,切實尊重和主動融入當地社會,為當地社會經濟發展作出應有貢獻。